根据原创摄影作品的具体要求,对图片后期处理输出作品在调整工艺上作如下界定: 1、作品内的视角元素要求必须在拍摄时就固有,不允许在输出照片时随意增加影像或者删除局部影像,甚至改变画面内容(剪裁画面中无关的部分除外)。 2、可以对图片影像进行适当曝光的增减处理,以取得正确曝光的图像。 3、可以对全图进行适当亮度、对比度(反差)、清晰度(锐化),但不能做任何局部(如背景)的虚化或动感以及电脑滤镜的艺术效果处理。 4、可以对影像的局部进行稍许加、减光的处理,以不完全失去影调层次为度。 5、可以对不准确的白平衡进行矫正,并适当调整色彩饱和度,但不能出现任何色彩溢出、单色替换和色彩过度夸张情形。 6、可以修去照片上不影响事物真实的一些小瑕庇(擦痕、斑点),但不能移花接木、改天换地。不能采用可能造成视觉信息的改变、视觉符号相互关系的改变,从而误导读者的任何做法。 7、可以接片扩展图像视角,但不能改变线条走向和透视关系。以上7点要求用于界定作品的原则,亦将作为原创作品(创意作品除外)的基本原则之一。另外,以上界定原则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。
我的好友(1058) 更多>>